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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收监管工作函 华晨集团超期未履行承诺

金杯汽车 2022-01-07 13:59:00 原文链接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下发对金杯汽车(600609.SH)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华晨集团超期未履行承诺,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金杯汽车1月5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超期未履行承诺的风险提示公告》,金杯汽车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关于履行担保承诺相关事项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回复称华晨集团已向其管理人报告请示了金杯汽车担保相关承诺事项,目前尚未得到管理人回复。 

  华晨集团于2019年9月9日出具了《华晨集团关于金杯汽车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和沈阳金杯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担保处理安排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函载明,金杯汽车为沈阳金杯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模具”)、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提供的担保,将由华晨集团在2020年12月31日前平稳、有效解除。 

  金杯汽车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华晨集团《关于对金杯汽车担保承诺相关事项的复函》,载明,华晨集团重整期间及重整结束后,将妥善化解金杯汽车的担保问题,特函请将承诺函的履行日期推迟至2021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华晨集团将前次承诺的履行日期推迟至2021年12月31日。 

  截止1月5日,华晨集团承诺相关担保金额(本金)为4.7亿元,其中,金杯车辆相关的2笔担保(本金合计3.6亿元)已由金杯汽车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杯车辆尚有1亿元(本金)贷款已逾期尚未获得展期,公司就该笔担保存在较高的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金杯模具0.12亿元担保尚未到期。 


  截至1月5日,华晨集团尚未履行其对本公司担保事项作出的承诺。华晨集团尚处于破产重整状态,目前未有明确重整方案,华晨集团对公司担保事项的承诺是否能够履行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就金杯车辆相关的担保事项向华晨集团申报了债权,公司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部分获得了债权申报确认,尚未解决的1亿元担保获得了债权额度预留。 

  2020年6月以来,金杯车辆陆续出现贷款逾期,并涉及多笔金融借款诉讼,随后,金杯车辆生产停顿,销售和资金情况急剧恶化,失去现金清偿能力。 

  华晨集团于2020年下半年出现评级下降、债券违约,并于2020年11月20日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于2021年3月3日被沈阳中院裁定纳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名单((2020)辽01破21-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辽01破21-3号《决定书》),其亦无法清偿金杯车辆的债务。 

  公司对金杯模具尚剩余1200万元担保责任,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0日,金杯模具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公司该笔担保不存在履约风险。 

  与华晨集团承诺有关的担保事项,金杯汽车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3.96亿元(本金3.6亿元),尚有金杯车辆1亿元(本金)相关贷款已到期未解决,以及金杯模具0.12亿元担保尚未到期。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上述担保责任预计负债4.65亿元,2021年度已补充计提3100万元。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