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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三家保荐机构及有关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措施

中金公司 2021-12-29 21:24:00 原文链接

证监会12月29日消息,12月20日,证监会对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万联证券及有关保荐代表人作出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证监会对中金公司及有关保荐代表人等多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证监会表示,上述对象在保荐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

证监会对国金证券及有关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证监会表示,该公司作为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相关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证监会对万联证券及有关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证监会表示,该公司作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货币资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未能发现发行人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有关保荐业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