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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收警示函:因已知悉基板玻璃生产线重大减值迹象但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彩虹股份 2022-01-10 00:06:00 原文链接

【彩虹股份收警示函:因已知悉基板玻璃生产线重大减值迹象但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彩虹股份公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基板玻璃生产线计提减值准备7.71亿元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已于2020年6月知悉基板玻璃生产线重大减值迹象将导致资产重大减值损失,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