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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使他人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关联企业 广东明珠实控人拟被罚500万元

广东明珠 2021-12-08 16:49:40 原文链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12月7日晚间,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以下简称广东明珠)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坚力将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款500万元。

据悉,张坚力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02 号)》。因张坚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6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张坚力立案。

12月7日,张坚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张坚力究竟做了什么事情?

据《告知书》披露,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

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连平金顺安)均由张坚力实际控制,均为广东明珠的关联法人。2016年至2020年期间,张坚力在广东明珠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安排人员通过对外财务资助、预付大额款项等方式,将广东明珠资金转入张坚力控制的关联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由于张坚力隐瞒,导致广东明珠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张坚力在广东明珠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安排人员通过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10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该事项同样被隐瞒。

广东监管局认为,张坚力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11 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张坚力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本网注意到,截至发稿,*ST广珠股价为5.99元/股,封在跌停板。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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